为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党员质量,增强发展党员工作透明度,按照校党委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规定,根据个人现实表现、团组织推优和党支部培养教育考察情况,经学院党委审查,拟确定马钎朝等31名入党积极分子为党员发展对象。现对拟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的31名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七天,时间从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18日。在公示期内,欢迎广大党员、教师、学生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反映公示对象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廉洁自律和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
接受信访地址: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31#342),
电话:8251808882568070
电子邮箱:cnstdangjian@126.com
中共哈尔滨工程大学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5月10日
附件:
核学院2017年春季学期拟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名单(学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