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学校将迎来建校60周年华诞。为向学校60周年校庆献礼,学院决定开展院徽有奖征集活动,将征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工)和校友,欢迎其他兄弟院校师生投稿,鼓励联合申报。
二、作品征集要求
(一)符合我院的办学理念和特色、历史与发展。寓意深刻,创意独特,美观大方,时代感强,具有较强的教育人文精神和艺术审美价值,适宜作为学院对外宣传,以及进行校园和社会活动的形象标识。
(二)院徽要绘出色彩、图样,标明制作尺寸,并对构思及寓意进行文字说明。如有典故要进行说明,并阐释其原义和时代内涵。表现形式可不拘一格,电脑制作、手工绘制均可,作品尺幅为A4标准纸。
(三)院徽图案中应有学院名称全称。
(四)参赛作品应为本人原创,均为未公开发表过。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三、投稿方式
(一)来稿请寄或送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哈尔滨工程大学31号楼342 学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150001 电话:0451-82589261 传真:0451-82518400
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核科学与技术学院院徽征集方案”字样。
(二)网上投稿专用电子邮箱:zhuguangyue@hrbeu.edu.cn,也可用U盘等方式递交。
(三)参赛者在上交作品时须注明个人资料,如本人工作单位及身份、详细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学生须注明姓名、专业、班级、联系电话)等。
(四)征集时间截止到2013年5月4日。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聘请专家组成评审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二)奖项设置:院徽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优秀奖若干名。一等奖,稿酬1000元;二等奖,稿酬600元;三等奖,稿酬400元。
(三)最终采用的作品著作权归参赛者,使用权归学院所有。
五、有关事项
(一)凡征集作品无论是否采用,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
(二)各学员班应对本次征集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智慧。
(三)本通知的解释权归核科学与技术学院所有。
附件1:核科学与技术见好就收9721
附件2:参考图案-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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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