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直属单位:
为做好机关、直属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聘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进一步淡化身份界限,推进岗位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一) 各单位根据单位性质、岗位职责与具体工作任务,设置公开招聘的专业技术岗位,制定《专业技术岗位说明书》、《招聘启事》报学校审核,要求招聘启事内容与说明书相符。
(二) 设置范围:编辑出版、会计统计、经济审计、医疗卫生、工程等具有国家统一组织任职资格考试的系列。
二、岗位聘用
(一)聘用范围
机关、直属单位的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任职资格的事业编制工勤技能人员。
(二)聘用期限
聘用时间原则上为3年,聘用起止日期以聘用合同为准。
(三)时间安排
1. 10月19日前,处级单位将《专业技术岗位说明书》、《招聘启事》报送学校审核;
2. 学校于处级单位设岗方案审核通过后1日内,发布招聘启事。处级单位组织各单位岗位聘用工作;
3. 10月26日前,各处级单位以报告形式报送拟聘人员情况,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工勤技能人员拟聘专业技术岗位名册》
(2) 按应聘岗位报送下列其中之一:
《哈尔滨工程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审批表》(应聘中级及以上岗位人员填写,1式2份);
《哈尔滨工程大学聘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审批表》(1式1份)
(3)证明材料,包括:
①材料清单(粘贴在档案袋上)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任职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按黑龙江省职称外语、计算机成绩要求提供外语、计算机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说明
1. 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工勤技能人员,不改变其工人身份,按照工人条件和标准办理退休手续。聘期内工资及校内岗位业绩津贴按所聘岗位兑现,按聘用合同进行考核。
2.《岗位说明书》、《招聘启事》中对岗位职责、工作任务与聘用条件的规定,不能低于学校和黑龙江省的相关要求。
3. 聘用上岗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下发聘用文件,聘用合同内容原则上与招聘启事一致。
联系人:肖 瑶 联系电话:82519752
地 址:人力资源处师资管理办公室主楼538室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 岗位说明书、招聘启事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