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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黑龙江省博士后专家组的通知
各博士后流动站: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博士后工作,促进博士后评价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和增补博士后专家组的通知》要求,决定对省博士后专家组成员做部分调整和增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和增补原则
此次调整和增补省博士后专家组成员按照“单位推荐,优中选优”原则,坚持设站新增与出缺补位相结合、老中青年龄结构相结合,均衡学科、优化结构,充分发挥老专家、老教授作用和学术造诣深、治学严谨的作风,充分发挥中青年专家科研骨干和技术创新的主力军作用。
二、调整范围
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 黑龙江省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发[2008]142号)要求,已经确定的《黑龙江省博士后管委会专家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因成员流动、(离)退休、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评审职责的人员列入此次调整范围。
三、推荐基本条件
各流动站推荐的专家应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学术水平高、热心与博士后事业,身体健康、为人正派、做事公正。推荐的专家应是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且有过与博士后研究人员合作的经历。
四、推荐要求
1.各流动站根据《黑龙江省博士后管委会专家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确需调整并出现空缺的,由流动站进行专家增补推荐,并认真填写《黑龙江省博士后专家组成员推荐表》(见附件2)、《黑龙江省博士后专家组成员变动调整表》(见附件3)。
2.各流动站应认真组织增补推荐工作,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11年11月30日前将《推荐表》、《调整表》和《黑龙江省博士后专家组成员推荐汇总表
》(见附件4)(纸质一式一份)提交到人力资源处师资与培养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wulei@hrbeu.edu.cn。
联系人:吴雷
联系电话:82519752
邮箱:wulei@hrbeu.edu.cn
附件: 1.黑龙江省博士后管委会专家组成员名单
2.黑龙江省博士后专家组成员推荐表
3.黑龙江省博士后专家组成员变动调整表
人力资源处
201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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