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科字[2010]18号
各部门及相关人员: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十一五’科研项目鉴定和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及学校科研会议上校领导的要求,2010年底前必须完成部分项目的鉴定和成果登记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已结题或验收但尚未鉴定的项目(清单见附件1)必须完成鉴定,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见附件6)。民品项目于11月30日前完成鉴定(表格见附件8),12月3日前完成成果登记;军品项目于11月30日前完成鉴定材料的撰写及装订(表格见附件7)。 二、已完成但尚未结题或验收的项目(清单见附件2)必须在2011年11月15日前完成鉴定。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黑龙江省四项基金、哈尔滨市科技创新人才研究专项基金等民品计划类基金项目结题或验收等同于鉴定。 四、项目鉴定后,需进行成果登记。军品项目由科技处统一进行成果登记,民品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按照科技成果登记流程(附件4),填写《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V5.0]》(附件5),将生成的CGSBQY.RAR数据文件发至mafuqiu@hrbeu.edu.cn邮箱,数据审核通过后在登记系统里打印一式三份,经科技处审批后由学院科技办统一到黑龙江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进行成果登记。 五、对于不能按时间节点鉴定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项目鉴定情况说明表》(附件3),简要说明不能鉴定的理由。 六、对于在规定时间内因主观原因未能完成鉴定及成果登记的项目负责人,按学校规定将不能作为新项目的负责人申报项目。
联系人:马福秋 王庆宇 电话:82518884 邮箱:mafuqiu@hrbeu.edu.cn
附件:(电子版请联系科技办) 1. 核学院2010年底前应鉴定或登记的项目清单 2. 核学院2011年11月15日前应鉴定或登记的项目清单 3. 哈尔滨工程大学项目鉴定情况说明表 4. 黑龙江省科技成果登记流程 5. 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V5.0](见电子版) 6. 哈尔滨工程大学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 7. 国防项目鉴定表格(见电子版) 8. 黑龙江省项目及民品项目鉴定表格(见电子版)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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