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学校决定:6月7日~9日放假,共3天。其中,6月7日(星期六)为公休日,6月8日(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为法定节假日,6月8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6月9日(星期一)。 端午节放假期间,我校本科生(不含继续教育学院)、研究生的教学活动安排如下: 一、6月7日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6月8日的教学活动调至6月9日进行; 三、本科生、学历研究生6月9日的全部理论教学环节停止,所缺课程原则上不补,实践教学环节正常进行。 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活动自行安排。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教务处 研究生院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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