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2009年博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院招生规模和生源状况等因素,制定本次复试工作具体实施办法。
一.复试原则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博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复试分数线
报考我院核能科学与工程专业的考生,英语最低分不低于45分,业务课单科最低分不低于60分。
三.复试组织管理
我院成立由7名专家组成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5名专家组成的复试考核小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院的具体复试办法,确定考生拟录取名单,领导小组组长为本院复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当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时,由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复试形式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二是专业综合面试。
2.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20分。对考生的外语听说及应用能力进行全面考察。
3.专业综合面试时间为20分钟,满分80分。以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20分)、科研潜质(20分)、创新能力(20分)为重点,同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价(20分),包含硕士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家推荐信、考生自我评价材料等。
4.复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09年3月27日 14:00
(2)地点:31#439
(3)考生需携带的材料: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且本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硕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自我评价材料。
(4)体检安排:体检日期为 3月26日 — 4月1日 ,地点为校医
五.录取办法
1.复试总成绩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即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之和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思想政治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复试纪律和要求
复试人员必须坚持复试工作原则,遵守招生纪律,本着对广大考生负责和一视同仁的态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复试人员必须坚持复试工作原则,遵守招生纪律,本着对广大考生负责和一视同仁的态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复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学科的复试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有舞弊行为的考生或工作人员,将由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要严格遵守复试纪律,复试时必须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遵守考试时间,不准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