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国家留学基金“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1:1配套资助方式)遴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根据国家规定,我校的推荐人选中应至少有70%来自211工程重点学科,至少有70%赴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
二.遴选条件
1.推荐人选应符合《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应为各单位青年骨干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3.应符合《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具体文件请参照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栏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三.推荐程序:
1.各单位根据遴选原则,结合本单位学科发展需要,推荐有培养潜质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申报此项目。
2. 推荐人选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请(受理机构选择“哈尔滨工程大学”)并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3. 推荐人选向所在单位提交本通知第四条中规定的材料。
4. 各单位认真审核推荐人选的申请出国期限、研究计划等信息,并于9月14日前统一向人事处提交推荐名单(两人以上须排序)和推荐人选材料。
四.推荐人选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最后一页《单位推荐意见表》各单位填写第1、2、3、4、5项,加盖院系公章、负责人签名);
2.国外邀请信复印件(如无可不附);
3.外语水平证明;
4.工作简历;
5.身份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近五年研究成果及详细研究计划。
五.注意事项
1.本项目由我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共同资助,受资助人员须受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派出,不得随意放弃受资助资格,派出人员出国期满需按时返校,学校不受理本项目派出人员的延期、豁免申请。
2.对于我校今年3月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未被录取人员(留学基金录取人员名单见附件)如申请本项目,请重新上网填报申请,具体要求同上。
有疑问可与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陆萍 王滨,
电话:82519752。
附件: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留学人员名单
汝长海 蔡绍滨 康庄 谢春玲 王俊玲 姚爱红
哈尔滨工程大学人事处
200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