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院各单位:
国庆节即将来临,根据学校《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国庆节期间学院各部门安全工作,现就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保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10月1日至7日放假;
2.9月29日、30日分别上10月4日、5日(第六周周四、周五)的课;
二、安全要求
1.确保水、电、防火、防盗及防特安全(电源拉闸或关闭、灭除火源、门窗锁好等)。
2.对所辖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并对室内桌面、计算机、文件及移动介质等按保密规定管理。
三、教师方面
1.对值班人员做好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2.加班人员由各负责人按要求管理。
3.全院教职工放假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离哈教师需告知院办,并注意外出安全。
四、学生方面
1.辅导员在放假前应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进一步强化学生的自律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2.假期不离校的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教学楼、宿舍等各项规章制度,不准酗酒,不得私自留他人住宿。辅导员要做好留校学生的登记管理工作,安排留校学生干部做好平时检查工作,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3.不主动组织学生集体出游等活动,学生自发集体活动需要有班主任或者教师参加。
4.要有专人负责假期的学生安全工作,学生工作干部要保持通讯畅通。
五、重点部位
1.学院四大重点要害部位(三甲“01”动力装置、能源工程技术研究所、仿真研究中心、本科教学实验中心)的安全工作负责人要对管辖范围内的水、电、暖,各种仪器设备、实验用危险品等做好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2.本科教学试验中心的负责人员,应召集全体值班人员开会宣读此项通知,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责任落实到位(尤其是实验室装置及核源的管理)。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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